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致2015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31   浏览次数:0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致2015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015-05-31


       亲爱的考生和家长:
       2015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高考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培养,事关广大学子成长成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问责制,对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今年,我省集中开展了“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四个专项行动。在考试招生多个环节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努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教育、公安、工信组成10个联合督察组深入考区一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考试期间,工信部门将投入所有监测车辆和设备,对所有考场进行全覆盖,对作弊无线电信号全时侦测、压制;公安部门增派警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异地选派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和考生座位图一科一轮换,统一配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对考试全程进行录像并通过远程进行在线监控;考试结束后,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严查违纪人员。
       寒窗苦读十二载,一朝作弊毁前程。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者,认定考试作弊,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最高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参与替考、参与或者组织考试作弊,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开除学籍。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试在即,考生和家长要合理安排时间,端正备考心态,积极准备应考;要排除杂念,任何违规、作弊行为都会记入考生本人的诚信档案,影响考试、录取和将来的工作、生活;不要轻信、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遵守考场管理规定,需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临时身份证);不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不要穿戴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不得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成功之路虽然没有捷径可走,但成才之道却有万千条途径可循。高考只是开启未来的一扇大门,并不是唯一成才之路,考生要以平和的心态参加高考,家长要以平和的心态看待高考。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各考区招生办都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我们将严查各种违纪作弊行为,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最后,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