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上午10时学校在贵州、安徽、江西、四川本科二批文、理科和上海本科普通批理科、浙江普通本科批文、理科及浙江艺术第二批录取工作结束。按录取原则:
1.录取贵州理科考生 16人,录取最高分425分,最低分408分,平均分414分。录取文科考生3人。录取最高分514分,最低分484分,平均分503.1分。
2. 录取安徽理科考生 58人,录取最高分496分,最低分445分,平均分451.8分。录取文科考生7人。录取最高分543分,最低分494分,平均分503.9分。
3. 录取江西理科考生8人,录取最高分480分,最低分449分,平均分465.3分。录取文科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526分,最低分496分,平均分511分。
4. 录取四川理科考生33人,录取最高分495分,最低分468分,平均分478.1分。录取文科考生11人。录取最高分504分,最低分461分,平均分500分。
5.录取上海理科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394分,最低分393分,平均分393.5分。
6.录取浙江文理综合改革考生118人,录取最高分545分,最低分494分,平均分505.3分。录取艺术类考生22人。录取最高分539分,最低分461分,平均分500.8分
考生可登录贵州、安徽、江西、四川、上海、浙江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