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1日上午8时30分录取湖北理科考生 8人,录取最高分383分,最低分380分,平均分381.8分。录取文科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447分,最低分444分,平均分445.5分。
2、录取天津理科考生 22人,录取最高分452分,最低分408分,平均分421.3分。录取文科考生4人。录取最高分412分,最低分409分,平均分410.3分。
3、学校在湖南、江西、四川、河南、安徽文、理科;吉林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录取通知书已于8月1日下午14时由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出。
请考生到在高考志愿表上填写的通信地址进行查收。并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在“录取查询”中确认自己的录取信息并进行报到确认,同时填写最新常用联系方式。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