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1

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二)

2018-08-10

       88日下午16时止,学校在新疆、福建本科二批山西本科二批C段和甘肃、吉林、黑龙江本科三批录取结束。按录取原则:

1、录取新疆理科考生38人,录取最高分420分,最低分347分,平均分365.9分。科考生11人,录取最高分393分,最低分378分,平均分383.9分。

2、录取福建理科考生96人,录取最高分435分,最低分378分,平均分392.6分。科考生14人,录取最高分486分,最低分416分,平均分460.9分。

3、录取山西理科考生37人,录取最高分400分,最低分347分,平均分361.6分。科考生6人,录取最高分425分,最低分397分,平均分407.4分。

4、录取甘肃理科考生10人,录取最高分418分,最低分394分,平均分403.9分。科考生4人,录取最高分444分,最低分387分,平均分405分。

5、录取吉林理科考生1210人,录取最高分462分,最低分283分,平均分337分。科考生260人,录取最高分472分,最低分316分,平均分361分。

6、录取黑龙江理科考生91人,录取最高分379分,最低分345分,平均分355.5分。科考生19人,录取最高分411分,最低分378分,平均分387.5分。

学校在甘肃、新疆、福建、吉林文、理科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录取通知书已于8月9下午18时由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出。

请考生到在高考志愿表上填写的通信地址进行查收。并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在“录取查询”中确认自己的录取信息并进行报到确认,同时填写最新常用联系方式。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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