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15)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8-03   浏览次数:10

 

         截止到2019731日下午19时,学校重庆、海南、四川、云南、天津、陕西、河北文、理科录取结束,按录取原则:

1.录取重庆理科考生35人,录取最高分490分,最低分437分,平均分450.7分。录取文科考生6人,录取最高分510分,最低分480分,平均分489.5分。

2. 录取海南理科考生53人,录取最高分552分,最低分499分,平均分514分。录取文科考生7人,录取最高分551分,最低分538分,平均分542.8分。

3.录取四川理科考生33人,录取最高分490分,最低分471分,平均分479分。录取文科考生11人,录取最高分485分,最低分477分,平均分480.6分。。

4. 录取云南理科考生17人,录取最高分464分,最低分447分,平均分456.8分。录取文科考生6人,录取最高分502分,最低分487分,平均分490分。

5.录取天津理科考生24人,录取最高分428分,最低分403分,平均分410.4分。录取文科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427分,最低分426分,平均分426.5分。

6. 录取陕西理科考生10人,录取最高分430分,最低分402分,平均分412.4分。

7. 录取河北理科考生112人,录取最高分453分,最低分420分,平均分427.2分。录取文科考生20人,录取最高分497分,最低分488分,平均分490.4分。

  

8. 录取广西理科考生46人,录取最高分396分,最低分348分,平均分362.7分。录取文科考生4人,录取最高分422分,最低分394分,平均分411分。

考生可分别登录重庆、海南、四川、云南、天津、陕西、河北、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