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4)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10

 

 

一、我校在辽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工作于2021713日中午1030分开始至720上午83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辽宁艺术类历史类考生20人,录取最高分412.4分,最低分398.2分,平均分406.9. 录取辽宁艺术类物理类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352分,最低分340.7分,平均分346.4.

二、我校在北京本科普通批综合改革录取工作于716日上午8时开始至721上午91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北京本科普通批综合改革考生8人,录取最高分:422分,最低分:394分,平均分:407.6分。

三、我校在湖南本科批录取工作于719日上午8时开始至719上午161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湖南本科批物理类考生12人,录取最高分:484分,最低分:474分,平均分:477.5分。录取湖南本科批历史类考生8人,录取最高分:496分,最低分:485分,平均分:489.3分。

四、我校在山东艺术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719日上午8时开始至719下午161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山东艺术类本科批考生45人,录取最高分:513.9分,最低分:484.5分,平均分:495.8分。

五、我校在山东常规本科批录取工作于721日上午8时开始至721下午131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山东常规本科批考生65人,录取最高分:485分,最低分:455分,平均分:471.4分。

六、我校在广东本科批物理类录取工作于721日上午8时开始至721上午131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广东本科批物理类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468分,最低分:465分,平均分:466.5分。

考生可登录辽宁、湖南、北京、山东、广东等省市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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