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 (8)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10


一、我校在江西艺术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工作于2021724日开始至725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江西艺术类考生30人,录取最高分498.1分,最低分488.2分,平均分491.4分。

二、我校在辽宁普通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721日开始至726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辽宁普通本科批物理类考生108人,录取最高分440分,最低分337分,平均分402.3分。 录取辽宁普通本科批历史类考生37人,录取最高分509分,最低分461分,平均分487分。

三、我校在河南艺术类本科B录取工作于20217233开始至727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河南艺术类本科B段文史类考生24人,录取最高分607分,最低分562分,平均分576.8分。录取河南艺术类本科B段理工类考生5人,录取最高分582分,最低分561分,平均分571分。

四、我校在浙江艺术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工作于2021715日开始至727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浙江艺术类第二批本科考生22人,录取最高分515分,最低分485分,平均分501.5分。

五、我校在吉林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录取工作于20217233开始至727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吉林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文史类考生205人,录取最高分489分,最低分353.8分,平均分437分。录取吉林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理工类考生117人,录取最高分471.8分,最低分365.6分,平均分423.9分。

考生可登录江西、辽宁、河南、浙江、吉林等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我校在辽宁普通类、河南艺术类、浙江艺术类等省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已经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

考生可通过考生号跟踪邮寄状态。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所留的寄投地址。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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