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 (9)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10


一、我校在江西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工作于2021725日开始至729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江西文史类考生4人,录取最高分513,最低分496分。录取江西理工类考生21人,录取最高分468,最低分445分。

二、我校在内蒙古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26日开始至729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内蒙古普通本科第二批理工类考生124人,录取最高分340分,最低分301分。录取内蒙古普通本科第二批文史类考生17人,录取最高分431分,最低分393分。    

三、我校在重庆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727日开始至73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重庆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考生16人,录取最高分477分,最低分457分。录取重庆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考生30人,录取最高分553分,最低分454分。

四、我校在浙江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719日开始至73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浙江普通类本科批考生118人,录取最高分534分,最低分490分。

考生可登录江西、内蒙古、重庆、浙江等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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