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 (11)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10


一、我校在新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B录取工作于2021711日开始至73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新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B考生14人,录取最高分563,最低分410分。

二、我校在陕西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31日开始至86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陕西普通类本科二批理科考生10人,录取最高分395分,最低分341分。    

三、我校在河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30日开始至86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在河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21人,录取最高分480分,最低分466分。理科考生169人,录取最高分468分,最低分400分。

四、我校在贵州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28日开始至82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贵州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3人,录取最高分490分,最低分485分。理科考生31人,录取最高分406分,最低分367分。

五、我校在甘肃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29日开始至84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甘肃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1人,录取分428分。理科考生10人,录取最高分359分,最低分324分。

六、我校在广西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26日开始至85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广西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4人,录取最高分441分,最低分407分。理科考生36人,录取最高分381分,最低分319分。

七、我校在福建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工作于2021725日开始至88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福建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考生33人,录取最高分466分,最低分452分。理科考生77人,录取最高分521分,最低分408分。

八、我校在吉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A录取工作于202184日开始至88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吉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A段文科考生238人,录取最高分434分,最低分367分。理科考生1337人,录取最高分407分,最低分287分。

考生可登录新疆、陕西、河南、贵州、甘肃、广西、福建、吉林8省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我校在宁夏、青海、上海、安徽、天津、河北、贵州、甘肃、广西、河南、福建等11省市区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已经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

考生可通过考生号跟踪邮寄状态。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所留的寄投地址。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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