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 (13)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10


    

一、我校在云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731日开始至812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在云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6人,录取最高分515分,最低分471分。理科考生17人,录取最高分449分,最低分410分。

二、我校在山西普通类本科第二批C录取工作于202188日开始至811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山西普通类本科第二批C段文科考生11人,录取最高分445分,最低分381分。理科考生37人,录取最高分400分,最低分335分。

三、我校在新疆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工作于202185日开始至814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新疆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文科考生2人,录取最高分342分,最低分337分。理科考生31人,录取最高分322分,最低分283分。

 

考生可登录云南、山西、新疆等三省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我校在云南、山西、新疆等3省区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已经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

考生可关注邮政EMS,通过考生号跟踪邮寄状态。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所留的寄投地址。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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