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 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7-15   浏览次数:0

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 3

2014-07-15

  我校在浙江省艺术类录取工作于7月15日上午8:30分开始至15: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考生20人。其中按考生专业一志愿录取14人,专业二志愿录取6人 。艺术(文)录取最高分:516分,最低分:502分,平均分:509分;艺术(理)录取最高分:505分,最低分:481分,平均分:492分。
  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招生办的招生信息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