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3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09   浏览次数:0

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30

2014-08-09

 

  一、我校在福建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9日下午15时13分开始至少8月8日下午16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文科考生12人,最高分:528分,最低分:484分,平均分:504分。理科考生98人,最高分:446分,最低分:398分,平均分:418分。
 
二、我校在河北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2日中午12时30分开始至8月9上午9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文科考生21人:最高分:520分,最低分:478分,平均分:503.7分;理科考生104人:最高分:509分,最低分:432分,平均分:461.4分;艺术类考生25人:最高分:688分,最低分:554分,平均分:612.7分。
考生可登录福建、河北省招生办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