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十八)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30   浏览次数:0

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十八)

2015-07-30

 

一、我校在新疆本科三批提前批次艺术类录取工作于7月29日上午8时开始至7月29日下午14 时4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文)考生12人,最高分:598分,最低分:375分,平均分:440分。
考生可登录新疆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