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三十)
2015-08-06
一、我校在宁夏本科第二批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4日上午10时25分开始至8月4日上午14时20分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0人,最高分:393分,最低分:354分,平均分:372.5分;
二、我校云南本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4日上午 11时开始于下午16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9人,最高分:424分,最低分:410分,平均分:418.3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6人,最高分:465分,最低分:424分,平均分:439.7分。
考生可登录宁夏、云南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