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3)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10

 

一、我校在天津艺术统考批A 类录取工作于2021713日中午1230分开始至715中午123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0人,录取最高分477.8分,最低分459.2分,平均分470.1.

二、我校在黑龙江艺术类本科批(A录取工作于714日下午1430分开始至716上午910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28人,录取综合分最高分:538分,最低分:486分,平均分:505分。

考生可登录天津、黑龙江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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